报名截止时间:2024-09-05 17:00:00
项目名称 | **市****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废炉渣、炉灰及氧化镁废弃物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8-2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9-0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 ||||||||||||||||||||||
存放地 | ****热源厂内 | ||||||||||||||||||||||
标的现状 | 以实物现状为准。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交易所****公司(以下统称“****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特别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成交后,****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5.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批发及销售煤、炉渣的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转让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标的交割 | 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割。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公告期: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5日17时。 2.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在E交易系统(www.****.com)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4.转让标的为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的废炉渣、炉灰及氧化镁废弃物,实际合同执行时废炉渣、炉灰及氧化镁废弃物处置量按实际拉运为准,超出或减少部分都不影响成交价格。受让方拉运时必须听从转让方安排,保证现场安全,保证日产日清,灰罐料位应控制在二分之一以内,若超过三次料位报警扣除受让方交纳的拉运保证金。受让方拉运时需负责灰库、渣库、氧化镁压滤间内地面及周围涉及的路面、沟道的清理和卫生清扫。转让标的如清理不及时,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理。 5.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6.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受让方在清运炉灰时必须确保全封闭罐车一辆,运输过程须满足环保要求,所使用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要求,如发生一切意外,均由受让方承担责任,转让方不负任何相关责任。 7.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8.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交易价款、交****集团指定银行账户。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标的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9.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拉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因受让方责任而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独立承担责任。 10.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请务必在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 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保证金交纳、参与综合评议及款项支付 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 ****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8-23 09:00:00 至 2024-09-05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45000.00元,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 17:00,按系统提示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8-23 09:00:00-2024-09-06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交纳。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王经理 |
咨询电话 | 180****0844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9:0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区民主东路天麟金融大厦12楼 | |
技术支持 | -- | |
其 他 | ****集团网址:www.****.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
2.具有批发及销售煤、炉渣的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