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公司来文申请办理观山海家园项目施工图修改备案,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观山海家园项目位于**区**大道东侧、沿山**侧,宗地号T102-0402。根据《**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3)8028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0128号),本宗地项目总用地面积42407.2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一/二级覆盖率≤40%/25%;规定容积率≤2.66;建筑高度≤80米;机动车泊位数940辆;计规定总建筑面积112451平方米,其中住宅99875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26平方米、****中心1400平方米、社****中心1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32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商业6000平方米。
二、公示内容
总平面图,主要修改内容如下(具体请详见附件):
局部调整公共开放空间布局,总面积不变;局部调整非机动车位布置;调整局部地下室轮廓;优化局部消防车道流线组织。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5日)
(二)公示地点
1.****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市**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会处南侧前海深港**区e站通)。
2.观山海家园项目施工现场。
3.****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9月5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市前海e****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anghd@qh.****.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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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