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新建一台移动DRIII类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23
项目名称 | ****杏林分院**一台移动DRIII类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门市**区杏林洪埭11号 洪埭11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2547.5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占祥 |
联系人 | 姜宝林 | 联系电话 | 136****3984 |
项目投资(万元) | 143 | 环保投资(万元) | 8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9-30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建设内容 ****本部院区**1台III类射线装置应用。 二、建设规模 1、本次新增射线装置使用规模 (1) AMXExplorer型数字化移动式摄影 X射线机(移动DR),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630mA,使用位置:全院使用。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1、分区管理 :移动DR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在设备周围2m处设立临时控制区,在边界设立清晰可见的警戒线和警告牌,在临时控制区内没有无关人员驻留。将临时控制区周围邻近区域划定为临时监督区。2、建设单位已在其显著位置设置了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移动DR工作时采取遥控曝光方式,且建设单位对移动DR的使用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相关要求:(1)移动式X射线设备应满足其相应设备的防护安全操作要求。(2)使用移动式X射线设备在病房内作X射线检查时,应对毗邻床位(2m范围内)受检者采取防护措施,不应将有用线束朝向其他受检者。(3)曝光时,工作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合理选择站立位置,并保证曝光时能观察到受检者的姿态。(4)需近距离操作检查系统的人员应该穿戴铅橡胶围裙或在移动铅防护屏风后进行操作,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配置应满足相应要求。(5)在临时的室外操作场所周围应该设置护栏或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6)对非急、危、重症受检者进行床旁操作时,应确定合理的操作时间,例如避开医生集中查房和家属探视等人员集中的时间段。(7)无论何时使用移动式X射线设备进行床旁操作,操作X射线设备的工作人员应提前对现场所有人员履行告知义务,并确保控制区内没有无关人员在场。(8)对协助受检者进行X射线检查的人员,应提前履行告知义务并征得其同意,并在陪检者穿着个人防护用品后,才能实施床旁操作。(9)使用移动式X射线设备实施床旁操作时,尽可能采用向下的投照方式。如果采用水平投照方式进行检查时,除接受放射检查的受检者外,应避免有用线束直接朝向临近的其他人,如果无法避免,则应使用移动铅防护屏风进行隔挡或使用防护用品。3、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配备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剂量计、铅橡胶围裙、铅橡胶颈套、等相关防护用品。二、安全管理措施1 、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2 、 规章制度:制定了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3 、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措施。4 、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定及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个人健康档案。5、医院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 | ||
承诺:**** 王占祥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占祥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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