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物联网创新中心有限公司0.57%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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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有限公司0.57%股权 |
浪潮卓数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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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 |
900万元 人民币 |
20 |
2024-08-20 |
网络竞价 |
1、****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800万元价格将其持有****中心有限公司0.57%股份转让****中心有限公司股东**芯巍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双方于2023年10月27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该经济行为于2023年11月2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3、截至2024年4月18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87200万元,实缴资本79200万元。股东**物创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资本8000万元,实缴资本0元。转让方认缴资本500万元,实缴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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