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批)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目录序号
2.服务需求包组编号和招标公告包组编号修改一致
3.开标时间由2024年9月16日9:30分改成2024年9月19日9: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3日 14时3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同步进行参与,****公司电话咨询。
2、****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供应****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其他未尽事宜,****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县**镇建凌街33号
联系方式: 0429-****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市****花园南门10号楼东5门市
联系方式: 042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俊雅
电 话: 183****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