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溪街道朱家新村17幢59号商铺租赁)项目产权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项目名称 | 洋溪街道朱家新村17幢59号商铺 | ||
产权类型 | 房产租赁权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标的基本情况 | 洋溪街道朱家新村17幢59号商铺租赁。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2日09点00分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年8月29日16点00分 | ||
租赁年限 | 叁年 | 租赁面积 | 20.54平方米 |
起始价 | 0.3万元/年 | 加价规则 | 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 |
竞买人条件 | 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报名须知 | 有意竟买人在“招必得”平台(www.****.com)进行用户注册,并按要求在线提出受让申请,(注意:报名前必须先在保证**台完成保证金缴存关联确认,生成“保证金缴存确认表”,报名时须将该表上传至系统)。详见竞价须知,竞价规则。 | ||
付款方式 | 1.竞得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产权人签订合同并付清成交款。 | ||
注意事项 | ①房屋装修方案须经产权单位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且不得改变房屋外立面和主体结构,消防设施。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②租赁期间不得转让租赁权,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调换给他人或以与他人**、联营等为名转给他人使用,营业执照主体须与竞得人一致。承租人拍得后不足一年退租或违约的,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支付等同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③其他未明事项,按照《关于印发**市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政函〔2023〕38号》执行。 ④标的成交后,装修、消防备案、营业执照办理等营业前的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不得以各类审批原因为由提出其他诉求。产权单位仅向买受人提供房屋租赁使用权和配合办理水、电立户,不承担有关装修设计审批、经营审批等义务。 ⑤承租人在经营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分摊的水电、物业费及能耗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 ||
租赁涨幅 | 无 | ||
经营业态定位 | 商业 | ||
是否允许报起始价竞得 | 是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30日09点00分 | ||
竞价结束时间 (延时阶段除外) | 2024年8月30日11点00分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金额:500元 | ||
户 名:**市****办公室产权类 | |||
开户行:**银行**支行 | |||
帐 户:330********11683284-0009 | |||
竞买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原路返还”。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竞买人报名时须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传至系统。联系电话:0571-****3480 | |||
保证金退付 |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按原路径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上传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二)逾期无故拒签合同的; (三)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若前述保证金、赔偿金仍不能弥补产权所有人损失的,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项目组说明 | 当前标项是否属于项目组:否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先生:0571-****6863 | ||
交易机构 | 名称 | ****交易中心****中心 | |
交易平台 | 名称 | **市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平台(建易招标采购平台)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71-****8230/0571-****3480 | ||
监督部门 | 名称 | 建****服务中心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先生0571-****6756 |
洋溪街道朱家新村17幢59号商铺交易公告(文件)交易公告(签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