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发改审批〔202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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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关于上报****汉都500****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洛电〔2024〕1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市电网建设,满足**南片区负荷增长需求,缓解区内电网供电压力,优化500千伏网架结构,提升瀛州东送断面送电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原则同意建设****汉都500****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编码:****)。
项目单位为****。
二、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核准的****汉都500****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扩建一台120万千伏安的500千伏变压器,**500千伏架空线路37.2千米。具体地点和建设内容详见附件1。
三、项目总投资为23093万元,其中资本金为577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5%。
四、工程建设中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积极优化接入方案和线路架设方式,采用高性能、低损耗和高导电率导线等设备,确保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位。
五、项目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降低工程造价,节约资金。具体内容见附件2。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依法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汉都500****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项目表
2.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2024年8月21日
附件1
****汉都500****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项目表
单位:千伏/千米/万千伏安/平方米/万元
序号 | 地区 | 项目名称 | 电压等级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投资估算 | 备注 | ||||
变电站 | 线路 | 架空线路 | 电缆线路 | 变电容量 | 土建 | |||||||
1 | 伊滨区、**区、**区、**县、**县 | ****汉都500****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 500 | 扩建 | 伊滨区 | 项目建设地点自**市伊滨区,线路途经伊滨区、**区、**区和**县、**县 | 37.2 | - | 120 | - | 23093 | - |
附件2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汉都500****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项目
分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施工 | √ | √ | √ | ||||
监理 | √ | √ | √ | ||||
设备及装置性材料 | √ | √ | √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本项目为****汉都500****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2024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