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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2024-08-23
主动公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 概况 | 公众参与 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对策和措施 |
****电厂监督性监测系统前沿站建设项目 | **省宁****政府西侧,鹤西路以北 | **** | 总投资2840万元,****政府西侧,鹤西路以北地块,购置高纯锗γ谱仪2台、低本底α/β测量仪2台、低本底液闪测量装置1台、α能谱仪1台、热释光剂量测量系统2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等设备,用于****电厂监督性监测系统前沿站建设项目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建设项目,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或集气罩收集,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实验室废水收集至收集池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3)噪声 ①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 ②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振垫、减振器等。 ③生产时保持车间门窗紧闭。 ④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 (4)固废 废耗材、废样品为一般固废,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废活性炭,收集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放射性标样、沾染废放射性试剂的废纸巾收集暂存****电厂统****电厂设置有专门的放射性废物处理系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4-****7210
通讯地址:******中心(凤栖路13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