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实验小学施工监理(项目名称)****改革局以发 改审(2024)2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中心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入、企业 捐赠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绥安镇黄仓路与**路交叉口西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学校用地面积 29728.16 平方米,本次建设总建筑面积 21021.27 平 方米。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 17263.5 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建筑面积 6900.62 平方米、 综合楼建筑面积 6245.99 平方米(含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建筑面积 227.85 平方米及地下 不计容建筑面积 319.93 平方米)、5#实验楼建筑面积 2158.48 平方米、体艺馆建筑面积1913.88 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 44.53 平方米,配套大门、围墙、 田径场、室外硬化、绿 化、综合管网等附属设施;二期总建筑面积 3757.7 平方米,主要建设 7#实验楼建筑面积3757.7 平方米(含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 1628.59 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 构工程、装修工程、人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室外工程 等。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0314.16 元(含暂列金 ****000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小学施工监理;本次招标项目所有内容的施工准 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 息、安全管理,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内容的监理,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招 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0314.16 元(含暂列金 ****000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 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 务费按监理服务费费率 1.0%计取,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监理服务费按实结算,实际监理 服务费以经财政审核确定的结算审核总价×监理服务费费率 1.0%计算。工期**,分期施工,施工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监理中标费率 内,不再另行计取。投标时,投标人的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暂按人民币 72.12 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 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0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并通过各阶段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 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 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注册 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 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 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 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 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 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 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工 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 ”)查询。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 ”要求:/个;“工程业绩 ”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 验收合格的/中的/ ,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 ”要求:/个;“工程业绩 ”是指: 自本招标项 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 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 ,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 监一致。3.8 其他资格要求:①**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 ” 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 实性、完整性负责(须提供系统截图)。②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按《****建设部建筑 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和 《****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 号)文件执行(各省级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附相关政策文件) 。③****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 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省相关 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投标 人监理资质注册人员满足“监理资质 ”类别等级标准的承诺函及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cn/)上查询到的本单位注册人员 情况的网页截图(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前截取)。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即不见面 开标)方式,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 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 45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 销其投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23 23:59:59 至 2024-09-05 09:00:00 通过**市工程 ****中心网站(https://gcjyzx.****.cn) 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 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 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 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 12:00 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4.1 条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cn)、漳 ****中心(https://gcjyzx.****.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绥安镇,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552,传真:/ 联系人: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绥安镇大亭北路玉祥楼,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157****0589,传真:/ 联系人:小吴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cn
联系电话:0596-****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改革局 地址:绥安镇**大道东 348 号、****政府大楼 4 楼
联系电话:0596-****633 、0596-****035
****中心名称:漳****交易中心
地址:****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 联系电话:059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