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养护院运营采****中心****护理中心运营采购项目二包(三次)
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养护院运营采****中心****护理中心运营采购项目二包(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县霞光****公司
供应商地址:****办事处杜庄社区
中标(成交)金额:****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44.47分
变更为: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龙池街道古棠大道111号
中标(成交)金额:****4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38.00分
更正日期: 2024年8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胜利路小区15栋,联系方式:153****8897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
地 址: **汴河大道 116 号
联系方式: 166****0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
地 址: **市**区胜利路小区 15 栋
联系方式: 153****889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胡主任、徐利
电 话: 166****0822、153****8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