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万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万达路(**大道-广场大道西)、**县万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华丰路(万达路-**大道)施工 | ||
**县万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万达路(**大道-广场大道西)、**县万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华丰路(万达路-**大道)施工 | ||
**县万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万达路(**大道-广场大道西)、**县万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华丰路(万达路-**大道)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正常 | ||
2024-08-23 15:34:55 | ||
2024-08-26 23:59:59 | ||
2024-08-23 15:34:55 |
**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万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万达路(**大道-广场大道西)、**县万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华丰路(万达路-**大道)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万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万达路(**大道-广场大道西)、**县万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华丰路(万达路-**大道)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县万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万达路(**大道-广场大道西)、**县万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华丰路(万达路-**大道)施工 | ||
公示名称 | **县万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万达路(**大道-广场大道西)、**县万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华丰路(万达路-**大道)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8月22日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得分(评标总分)99.989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公司: 投标人得分(评标总分)99.948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公司: 投标人得分(评标总分)99.72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投标报价 | ****9667.68 元 | ||
质量承诺 |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县万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万达路(**大道-广场大道西)项目工期为: 24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县万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华丰路(万达路-**大道)项目工期为:24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麦伟强、彭素杏 | 资质资格 | 麦伟强:粤 244********05373、 彭素杏:粤 244********07543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公司 | ||
投标报价 | ****0702.10元 | ||
质量承诺 |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县万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万达路(**大道-广场大道西)项目工期为: 24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县万达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华丰路(万达路-**大道)项目工期为:24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婷婷、张俊标 | 资质资格 | 李婷婷:粤244********06290、 张俊标:粤244********06107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市****公司 | ||
投标报价 | ****0556.73 元 | ||
质量承诺 |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 24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俞斐、胡良坤 | 资质资格 | 俞斐:粤244********02603、 胡良坤:粤244********02007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异议受理部门 | ********中心 | 联系地址 | **省**市**县城建设路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532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 联系电话 | 0762-****013 |
联系地址 | **县建设一路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4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08月26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交易中心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62-****322
2024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