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澄清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市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0日15时49分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1、在“ **市 2024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A 包)”中付款方式为: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在 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如乙方为中小企业,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40%作为预付款;如乙方为非中小企业,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作为预付款。2.乙方将全部货物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签收核准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支付进度款至合同总价的 80%。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内容: 2、在“ **市 2024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B 包)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商务要求”中:“(1)付款方式 ”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在 7 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如乙方为大、中型企业,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作为预付款;如乙方为小微型企业,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5%作为预付款。2.乙方将全部货物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签收核准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如乙方为大、中型企业,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0%作为进度款;如乙方为小微型企业,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45%作为进度款。 现更正为: 在“ **市 2024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项目(B 包)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商务要求”中:“(1)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在 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如乙方为中小企业,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40%作为预付款;如乙方为非中小企业,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作为预付款。2.乙方将全部货物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签收核准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支付进度款至合同总价的 80%。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3日14时5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注:1、 其他内容不变,不影响投标文件编辑,不影响开标时间。 2、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3、因本项目变更导致的经济与法律纠纷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四楼403室
联系方式:139****8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丽海二路保利中央海岸四期12号楼海境湾704室
联系方式:0898-****3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思智
电话: 0898-****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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