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来《关于核准**区上坝110****电站输变电工程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工业园的负荷增长需求,解决窑前变即将重载运行的问题,****工业园的网架结构,提高园区供电可靠性,结合****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区上坝110****电站输变电工程。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点:变电站位于**区茅店镇,线路途径**区茅店镇、**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1、变电工程
**上坝110****电站1座,新增1×50兆伏安主变,新增110/10千伏线路出线分别为3/12回,装设并联电容器组1×(4+5)兆乏。
2、线路工程
**山田-窑前π入上坝变110千伏线路4.297公里(其中双回架空长度3.9公里,单回架空路径长0.397公里);**山田-上坝110千伏线路10.32公里(其中双回塔单挂线段路径长0.3公里,单回段路径长9.9公里;电缆路径长0.12公里)。
3、配套间隔工程
山田220****电站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
4、配套建设继电保护及光纤通信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6123万元。资金****银行贷款,其中企业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五、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
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报我局审批。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项目代码:****)
****审批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