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晚稻病虫害的绿色防控水平,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农发〔2022〕8号)、《****植检站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植保〔2024〕6号)和《**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使用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围绕双季稻种植面积大、展示效果好的粮食主产区,选择1个省级授权、服务优良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开展晚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专项。
2.项目经费:10万元,用于陬市镇小**村(省级粮食生产示范片)开展晚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核心示范。
3.项目需求:遴选1家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实施承担晚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核心示范,示范面积2000亩。
4.任务要求:示范区全面采用“五新”同步措施:运用智能化病虫监测设备(新测报);全程采用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新技术);全程使用高效低风险药剂(新药剂);全程使用先进高效植保机械(新器械);示范区内全程开展统防统治(新方式)。确保示范区内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20%以上,病虫防效达90%以上,稻米品质提升等。
5.项目实施完成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
二、承担项目组织条件
承担项目实施组织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营业执照和“**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授权书》,且授权区域在**县行政区划内的组织。
2.依法依规经营,未出现坑农害农群众投诉事件,且近3年内未受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依法纳税,无不良信誉记录。
3.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等;并在中华人民**国农业农村部“植保植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建档立卡。
4.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员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
三、组织申报
(一)申报材料要求
按照“公开、评审、公示”程序,符合条件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自愿申报,并对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政府网站予以公示。申报材料均加盖本单位公章,包括: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专防标志使用授权书复印件;固定经营场所照片;中华人民**国农业农村部“植保植检信息管理系统”备案表截图。
2.本项目实施方案与资金使用方案。
3.管理制度相关资料,包含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农药、械管理等)、人员管理(技术人员、机防人员等)、档案管理制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等制度。
4.服务能力相关资料,包含作业机械、机防手、专技人员、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等佐证材料。
5.其它资料。包含所获得的荣誉等。
(二)申报时间
2024年8月29日18:00时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密****植检站办公室(地址:****院内大门进入右边4楼,联系人:杜立波,电话:134****9994),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四、操作程序
(一)资料审核。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服务组织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分,筛选出1家评分较高的组织,并经****党组会研究通过。
(二)核定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对确****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资金发放。项目任务后,及时申请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镇(街道)不同部门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验收结果,根据相关资料向县农业农村申请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县2024年晚稻病****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遴选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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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