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下5629.5066亩国有农用地(橡胶园)20年使用权公开租赁网络拍卖公告
云瑞国拍(红金)告字2024-09-10号
为了规范国有农用地出租行为、保障国有农用地**的合理利用、维护出租双方的合法权益,并有效预防和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省公共**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场****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5次会议决议(2024年第5期)决定,委托********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10时00分(以下简称拍卖时间),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省﹒**州),****农场****公司名下5629.5066亩国有农用地(橡胶园)使用权公开租赁20年(以下简称标的或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网络拍卖。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络拍卖公告发布的媒体及平台
(一) **省公共**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州)https://ggzy.****.cn/#/homePage。
(二)****抖音号(一槌定音,企业号****04263)。
(三)****抖音号(一槌定音,企业号****04263)。
(四)****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ynrypmyxgs)。
(五)****微博(****)。
(六)****西瓜视频(瑞宇拍卖)。
(七)****小红书(****,书号****458012)。
(八)****哔哩哔哩(****,UID:****550909)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起拍价等事项
(一)****农场****公司拥有****农场****公司二队的土地使用权。距离**县**约50公里,海拔约为320米至600米,****农场****公司拥有****农场****公司二队及三队、二十队路上方的2宗国有农用地,面积共计为5629.5066亩(权证编号为:****、云(2023)**县不动产权第****524号),权利性质为划拨。地面附着物****农场****公司。本次拍卖的项目租赁期限为自《国有农用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
(二)拍卖起拍价:首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400.00元/年;加价幅度:人民币1万元/次及其整数倍,租赁单价每三年上浮5%。
(三)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租期为20年的合同,买受人向委托方一次性支付全部15年租赁费用,具体支付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最后5年逐年支付。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自然人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均可以报名参加拍卖。
(二)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竞买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拍卖活动。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本次拍卖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电子版上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买人,请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州)https://ggzy.****.cn/#/homePage,在国有产权栏找到本项目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二)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08:30时至2024年9月9日17时00分前(双休日除外,工作时间,**时间,下同)。(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一)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08:30时至2024年9月9日17时00分前(双休日除外,工作时间)。
(二)标的展示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
六、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无需缴纳交易保证金。竞买过程中竞买人请慎重参与。拍卖结束后,竞买人在拍卖会后未按照规则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公司支付拍卖成交价20%的违约金及拍卖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公司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七、报名及拍卖文件获取
报名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拍卖文件》(附后)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拍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参加拍卖活动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网上办事-注册登记-立即注册按流程自行办理,****中心CA窗口办理。
3.在**省内其他地州已向**龙瑞****公司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新办理,但是在**市、**市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龙瑞****公司;电话: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州政务****服务中心(25号窗口)**市天马路85号。
(二)报名时竞买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竞买申请书、承诺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如非法人报名还须提交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均须盖上鲜章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自然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均使用CA数字证书在客户端按要求上传资料,上传格式要求为PDF格式或者页面规定的格式。
(三)竞买文件获取:
竞买人可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州)https://ggzy.****.cn/#/homePage,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文件及其他资料。
八、拍卖的方式及规则
(一)拍卖方式:电子竞价。
(二)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三)按价高者得的原则,按照拍卖成交价(每年的租金)进行增价式拍卖,增价幅度为10,000.00元/次,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九、拍卖竞价时间、竞价平台及地点
(一)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9月10日10时00分。
(二)拍卖竞价平台:**省公共**交易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进行网络竞价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须在2024年9月10日09时40分前登录竞价平台参与拍卖,各竞买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三)拍卖竞价方式:各位竞买人自行选定,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动并确保网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
十、拍卖成交款及佣金支付方式
(一)拍卖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规定,买受人在拍****公司支付¥20,000.00元的拍卖佣金。
(二)在成交合同规定时间内未支付约定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的,视为违约悔拍,违约方向委托方支付成交价20%的违约金,同时承担委托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诉讼费等一切费用。并视为自动放弃,收回拍卖标的,具体以双方约定事项为准。
十一、特别说明
(一)凡报名参加招租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对自己参加的拍卖活动的行为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拍卖标的的现状为准,****公司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或经济赔偿。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标的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拟租赁5629.5066亩国有农用地(橡胶园)现状为成片低效橡胶园地,未得到合理利用,此次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将进行必要的平整和林间种植设施的完善,并集中规模化发展林下种植,提升国有地整体价值,助力乡村**。项目为租赁农用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等依然归属委托方。
(四)买受人在经营期间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林下种植以外的作业,不得用于对周边生活秩序、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
(五)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正式的《国有农用地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租赁条款。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国有农用地登记、税务登记等),确保合同生效并得到有效执行(合同范本见附件)。
(六)委托方会派出专人定期对出租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国有农用地。发现违规使用行为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终止合同。
(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买受人向委托方一次性支付全部15年租赁费用,具体支付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最后5年逐年支付,委托方向买受人移交国有农用地的经营权,买受人在不改变国有农用地用途和性质的前提下,按约定自主开展经营、使用租赁的国有农用地。
(八)合同期限届满,租赁国有农用地上的作物仍归买受人所有,在双方不同意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买受人在合同期满后半年内处理完毕地上种植的作物。除买受人种植的作物外的地面附着物为委托方所有。
(九)委托方有权制止买受人损害国有农用地和农业**的行为。如果国有农用地权属发生争议,由委托方负责解决,处理解决期间不能影响,买受人正常生产,如果因国有农用地纠纷造成买受人损失,由委托方负责赔偿。为了维护买受人的国有农用地的合法经营权,委托方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国有农用地。
(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买受人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租赁的国有农用地,享有所种植的林下经济的收益权,租赁到期后,买受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买受人在租赁国有农用地范围内不得挖塘、挖土、砍树出售,不得开采矿产资料出售。买受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十一)买受人取得的国有农用地经营权,委托方同意买受人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委托方不得干涉买受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且为买受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十二)买受人必须主动履行付款义务,买受人如不按期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要承担违约责任。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所需的广告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补足差额。
十二、本公司拍卖热线:柴经理/159****610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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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3日
附件列表:
1 | 拍卖文件.pdf |
2 | 报名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