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岛景区仓库工程招标公告
连岛景区仓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08-23 16:31
项目编号: XZP202****300279
项目名称: 连岛景区仓库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连岛景区仓库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1.688181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最高限价:216881.81元 |
范围 | 连岛景区仓库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8-23 08:30 至 2024-08-28 17:30 |
获取方式 | 现场获取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9-13 15:00 |
递交方式 | 现场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9-13 15:00 |
开标地点 | **市**区**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502会议室 |
其他
连岛景区仓库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岛景区仓库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区 2.1.2最高限价:216881.81元 2.1.3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主要为型材骨架夹心板外墙、塑钢门窗、c型檩条夹心板屋面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省、**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4年02月至2024年0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5)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至**市**区**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502招标代理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2.报名时间为2024年08月23日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28日17时30分。 3.报名费500元/标段(售出不退)。 注: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现场核查;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5.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市**区**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502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 联系人:卢工 电话:130****85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502 联系电话:189****6917 经 办 人:严工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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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市**区
联系人:卢工
电话:130****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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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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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9****6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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