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动评审]G236芜汕线**县黄金埠段改建工程监理.内容公开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注 : 投 标 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系 统 (https://hwdms.****.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 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附录 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9年08月0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以交工时间为准,下同) 完成一个工程**费不少于 2.28亿的**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特大桥施工监理合同业绩。 注:业绩证****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网址: https://hwdms.****.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 ”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 件,以证明该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和评分因素,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以认定。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 进入**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运输厅发布的 2023 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 中未被评为 D 级(当年未进入该信用评价结果名单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 B 级对待)。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4)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或者未存在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等任何可能影响投标人使其丧失本项 目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近 3 年内(2021 年 08 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未在工程 监理中存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全责任事故的情况(以相关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n/)中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指2021 年08 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无行贿犯罪行为。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 师 | 1 | 从事工程监理工作不小于 10 年,且年龄小于55周岁。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专业)。本公司员工及满足连续6个月的社保 | 无在岗项目 (指目前未在 其他项目上任 职,或虽在其 他项目上任职 但本项目中标 后能够从该项 目 撤 离) |
注:1、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以上证件和材料无需现场提供原件,投标书中需附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市政**、 工程监理、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本项目只对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填报,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 段确定,且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主要监理人员,不允许更换。如中标人拟派驻的 人员数量和资格条件不满足本表要求,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 式 评 审 与 响 应 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辨: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 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银行保函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 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 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 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 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 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 (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 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 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 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 分、主要人员:25 分、企业业绩:20分、履约信誉: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 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 报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A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招标 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9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 报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100%,不在此范围内的投 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小于招标人最高投标 限价 90%的评标价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通过商 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且满足上述条件的所有投 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B、当有效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超过 5 家时,评标 基准价等于有效范围内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 5 家时,评标基准 价等于有效范围内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 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 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 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 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 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 偏差率计 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 准价,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 位“四舍五 入”。 |
条款号 2.2. 4(1)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技术建议 书 | 35 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 措施 | 10 分 | 理解基本准确,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 7-8 分 | |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8-9 分 | |||||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内容齐全, 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9- 10 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5分 |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 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12- 13 分 | |||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 措施合理,可行,得13-14 分 | |||||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 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14- 15 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10 分 | 建议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7-8 分 | |||
建议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8-9分 | |||||
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 得9-10 分 | |||||
2.2.4(2) | 主要 人员 | 25 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 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得 15 分。 2 、总监理工程师近 5 年(2019年8 月 01 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一个**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特大桥梁)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每完成一个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业绩”****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 监 督 管 理 系 统 ” (网址:https://hwdms.****.cn/BMWebSite/)中查询 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 件。若提供的业绩网页截图中不能显示完整的 评审因素,不予认可。 |
2.2.4(3) | 评标 价 | 10 分 | 投标人投标价得分以其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价为依据进行计算。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偏差率 × 100× E1;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偏差率 × 100× E2。 其中,F=10;E1=0.6;E2=0.5; 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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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4( 4) | 企业 业绩 | 20 分 | 企业业绩 | 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14分, 2、近 5 年内( 2019 年 8 月 01 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以交工时间为准,下同)完成一个**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特大桥梁) 施工监理合同业绩要求项目得2分,本项最多得2 分。 3、近 5 年内( 2019 年 8 月 01 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以交工时间为准,下同)每增加完成一个**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桥梁长度大于1000米且最大跨径95米及以上的特大桥梁) 施工监理合同业绩要求项目得2分,本项最多得4 分。 。 “业绩”****运输部“**公路建设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系 统 ” ( 网 址 : https://hwdms.****.cn/BMWebSite/)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 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 投标人无须再提供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
履约 信誉 | 10 分 | 履约信誉 | 投****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AA级得10分; A级得9分; B级得8分; C级得6分。 (****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的,按B级确定) 评审依据:**省交通信息网(www.****.gov,cn 相关评价截图,并加盖公章。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一个项目只能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2、各评分****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 为 5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 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 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 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 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① 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 得分 A;
② 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③ 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
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 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 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 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 算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 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 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 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 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 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 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b.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 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 他因素
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3.8.1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
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 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
3.8.2 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3.8.3 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 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原则处理:
3.8.4 对于本章第 1.12.3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 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3.8.5 对于本章第 1.12.3 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 分中酌情扣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 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