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人公示
工程名称:****社区配套工程
招标序号:SC2024A060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2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林波军、冯炜贺0578-****173、****353
拟中标人:****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叶群青 注册号:浙233********10474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陆拾万零捌佰壹拾叁元整(¥****0813.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经理)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 景**人民北路至凤栖云镜市政基础配套工程 | **县****公司 | 竣(完)工验收日期:2022年1月6日。 合同金额:****2283元。 |
**** | / | / | 2024年7月份“市政工程”信用等级:A级。 |
公示时间:2024年 8 月 2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以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局提交投诉书,或者在交易平台中发起投诉(**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理→投诉),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836。
公示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日 期: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