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涧县后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出让公告
南自然资矿挂出[2024]01号
****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受****的委托,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南涧县后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省采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省矿业权交易办法(2015年修订)》、《**省公共**交易平台矿业权挂牌电子交易实施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采矿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一)出让人
名称:南******局
场所:**县南涧镇**街262号
(二)采矿权交易平台
名称:**省公共**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s://ggzy.****.cn/(进入后切换地区至**州)
二、出让采矿权的简要情况
(一)矿山名称:南涧县后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二)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三)地理位置:南涧县后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位于南涧县城250°方向,平距约20km处,地处南涧彝族****村委会后箐村。拟设**地理极值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东经 100°18′59.152″~ 100°19′12.631″北纬 24°58′44.427″~24°58′56.709″。**面积0.0553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标高2220米-2080米。开采方式:露天开采。**范围拐点坐标如下表: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坐标 | Y坐标 | |
矿1 | ****632.20 | ****2911.87 |
矿2 | ****663.21 | ****3000.57 |
矿3 | ****649.74 | ****3029.97 |
矿4 | ****657.97 | ****3063.00 |
矿5 | ****721.32 | ****3150.28 |
矿6 | ****622.99 | ****3223.92 |
矿7 | ****577.02 | ****3159.97 |
矿8 | ****460.38 | ****3270.48 |
矿9 | ****400.64 | ****3217.16 |
矿10 | ****395.52 | ****3169.22 |
矿11 | ****471.39 | ****3064.72 |
**面积:0.0553km2 | ||
开采标高:2220m-2080m |
(四)出让**储量及出让年限
拟设**范围内累计查明**量 439.00 万吨,设计利用保有**量为 439.00 万吨,设计生产规模为 50.00 万吨/年。出让年限:8.34年。
(五)**开发利用情况:新设立采矿权,**尚未开发利用。
(六)多目标管理、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结合国家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竞得人按照绿色矿山标准推进**矿山设计和建设,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责任。
(七)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要求: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必须完成办理采矿权登记发证所需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方面的技术资料编制工作,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八)前期工作费用:矿产**勘查等前期相关费用60.1万元须由竞得人支付。
(九)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三、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竞买人需具备的与勘察开采相配的资金实力要求: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营利法人,需具备与矿权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设备和技术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
(三)无被吊销采矿许可证未满两年的情况,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地点、时间
(一)出让公告时间:2024年8月26日8时00分至2024年9月23日17时30分。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8时00分至2024年9月23日17时30分。
(三)报名方式:
(1)竞买人通过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homePage),选择“**州”,并确保切换至“****交易中心”界面,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进入“办事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查看《**省矿业权系统操作手册》,按手册说明进行报名。
(2)办理CA证书地址:****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交易中心办理。
联系电话:0872-****898****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0872-****960****交易中心办理)。(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3)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省电子化平台由**筑龙****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010-****3801。
(四)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3、银行开具的企业基本账户资金证明(加盖公章);
4、其他资料(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竞买申请书》;(4)《竞买人情况表》;(5)**现场踏勘声明;(6)信誉良好的证明材料(本公告“三、竞买人的资质条件”中(三)(四)(五)规定的查询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详细格式范本内容及要求见“公告附件”。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7时30分。
2.缴纳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4万元
3.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线下缴纳方式,须从竞买人本人账户以电汇、网上银行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缴纳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开户名:南******局
开户行:农业银行南涧支行
账号:243********004328
注意:
(1)转账时务必注明“缴纳人+公告编号+保证金”字样,如:“张三 XXXXX保证金”。格式不正确造成查询不到的后果自负。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以上账户的竞买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电子竞价活动。
4.保证金缴纳认定:****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缴纳截止时间后转入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价活动。
5.保证金的退还:
(1)未竞得人的保证金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2)竞得人的保证金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在采矿权出让收益全部付清后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3)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竞买人的保证金退还:与未竞得人的保证金一并退还。
(六)竞买人资格审查
1.竞买人应在报名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州)(http://ggzy.****.cn/)上传资格审查资料。
报名时间截止前,竞买人对上传资料进行修改补充,无需通知****及出让人,可自行撤回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竞买人撤回报名资料将不能再进行报名。
2.竞买人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和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后第二个工作日):2024年9月24日15时3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后,****将竞买保证金缴纳的到账名单反馈给****。
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对竞买人资格审查资料进行统一初审,并转交****进行终审。
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系统反馈竞买人。审查通过,并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向其发送《竞买人资格确认书》;审查不通过(会标明不合格原因)或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无法获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可于资格审查时间结束后,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申请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资料模糊无法辨认的;
(4)未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
(5)有格式要求的,未按照格式范本及填写要求制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竞买人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竞买人资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七)挂牌出让文件的获取
挂牌出让文件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9月24日8时0分至2024年10月14日下午15时30分
2.限时竞价时间:挂牌时间截止后自动进入限时竞价。 2024年10月14日下午15时30分开始。
3.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进入“**省矿业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
1.挂牌起始价:373.17万元。
2.增价规则:以增价方式报价。
3.增价幅度:人民币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4.挂牌时间:2024年9月24日8时0分至2024年10月14日下午15时30分。
(四)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五)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
出让人、竞得人于挂牌交易后5个工作日内,按时前往****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结果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竞得人于5个工作日内前往****领取《成交确认书》。
(六)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部、同级自然****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出让合同签订
竞得人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书》。
七、采矿权登记管理
竞得人应按《成交确认书》及《采矿权出让合同书》约定,根据采矿权申请登记的相关规定,向****提交采矿权登记申请,依法办理勘查许可证,申请登记方式为行政许可。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追究其相应违约责任。
(二)矿产**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一)出让采矿权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部分重叠的,竞得人需遵守《自然**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
出让采矿权范围与草地、Ⅱ级及以下林地部分重叠的,竞得人在勘查过程中应尽量避让草地、林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需占用草地、林地的,按《****草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林草规〔2020〕2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办理征占用手续。
出让采矿权范围与一般不可移动文物重叠的,在文物保护范围开展探矿作业及地下开挖的,需征求县级文物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开采的,应落实文物保护措施并依法报经县级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勘查开采过程中依法依规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政府将保障采矿权人合法权益,指导采矿权人制定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方案报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做好勘查开采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二)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向自然**部申请采矿权变更登记,采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的,应符合变更矿种有关规定,采矿权的勘查矿种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矿种为准,且应在采矿权新立时按规定缴纳新增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
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采矿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采矿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三)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及后续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六)竞得人在领取勘查许可证后,需按评审通过的勘查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七)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八)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九)本次出让矿权为新立采矿权,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44号文件精神,停止**开采规模低于100万吨/年的露天采石(砂)场。本次采矿权出让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上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证载规模是拟建设规模,非煤矿山设计单位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高效利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在非煤矿山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中科学论证并确定实际生产建设规模。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设计能力建设、生产。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1.对本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或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由****对异议做出回复。
2.异议送达的方式:
(1)将异议直接送达至****;
(2)或将异议送达至****,并由其转交至****。
3.逾期未送达的视为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活动,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竞买人、中标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投标人、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中标、竞得的;
3.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中标人、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4.中标人、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5.向****委员会及其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或者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三)竞买人虽未被列入惩戒名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自然人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
(四)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竞得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五)竞得人有违约情形的,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及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并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对出让人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
十一、其他要求
(一)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二)公告公示发布网站:自然**部、同级自然****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站。
其中自然**部、同级自然****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负责发布;**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由****负责发布。
(三)根据竞买人提供的信誉良好的证明材料(本公告“三、竞买人的资质条件”中(三)(四)(五)规定的查询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对竞买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买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买人资格。
(四)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五)竞买人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本次采矿权信息、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及采矿权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出让人:****
电话:0872-****612
代理机构:****
电话:0872-****971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0872-****612
南******局
****政府****中心
2024年8月23日
2、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