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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氮等特殊气体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院内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液氮等特殊气体供应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液氮等特殊气体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内容 | 规格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瓶) | 服务期限 |
液氮 | 10L | 瓶 | 350 | 2年 |
氮气 | 40L | 瓶 | 80 | |
氩气 | 40L | 瓶 | 63 | |
混合气体 | 40L | 瓶 | 1500 | |
环氧乙烷气 | 170g | 瓶 | 295 | |
二氧化碳 | 40L(99.9%) | 瓶 | 80 | |
高纯二氧化碳 | 40L(99.999%) | 瓶 | 800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和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为制造商或者代理商,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化学品或者危险货物运输)或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第三方运输,须提供与受托方签订的有效期内**协议以及受托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气瓶冲装许可证。
(4)符合《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检定条件的钢质无缝气瓶,供应商需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属于委托第三方检定的,需提供第三方具备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三)在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也不允许分包。
(六)报名并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参加磋商。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时间:2024年8月2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二)领取地点:****综合办公楼603采购办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到指定地点领取。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4年9月2日15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带至****综合办公楼六楼610****卫校科技综合楼),逾期予以拒收。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9月2日15时00分(**时间)
地点:****综合办公楼六楼610会议室
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
(二)地 址:**市教育中路495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 刘老师,077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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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