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红****经销处在参与内****监狱关于“通用无线电设备(项目编号:****、DZFP-2024-006779、DZFP-2024-006775)”三笔电子反拍项目中,均为报价最低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供货要求“需要商家提供调频服务,成交之后一周内必须到货,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本单位退换货不承担运费,调频产生的费用本单位不承担。”,按照反拍公告中要求应于2024年7月23日前完成供货,截止2024年7月25日,仍未向采购人供货。
另外,经核实 ,红****经销处****商贸有限公司的法人为同一人。在2023年8月3日“项目编号:DZFP-2023-003524”、2023年7月31日“项目编号:DZFP-2023-003526、DZFP-2023-003527”电子反拍项目中同时参与了报价活动谋取成交,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二、处理处罚依据
该公司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各级电子卖场运营管理机构将终止入驻协议执行并予以公示,****政府****管理部门进一步处理。”以及《****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在承诺的期限内及时供货或提供服务的;各级电子卖场运营管理机构将暂停其电子卖场交易权限6个月并予以公示,同时记入供应商诚信库”。
三、处罚结果
****财政厅批复,红****经销处未在承诺的期限内及时供货或提供服务****公司参加同一项目事项,作出****、****商贸有限公司暂停电子卖场交易权限6个月,同时记入供应商诚信库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玉琴 联系电话:047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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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