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对****教学楼、宿舍楼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9 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交易中心集中开标大厅1室准时召开,****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
项目投资代码 (编号) |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省****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4582XT | ****0523MA410EDH55 | ****0728MA3X8HJ46F | |
评标总得分 | 97.01 | 70.14 | 59.96 | |
投标报价(元) | ****1437.68 | ****2400.11 | ****9841.06 | |
项目经理 | 刘体玮 | 郭勇杰 | 薛海波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控制价 | ****0582.19元 | |||
工期(日历天) | 300日历天 | 300日历天 | 300日历天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 名 | 人员 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 | 刘体玮 | 项目经理 | 一级建造师 | 豫141********28904 |
2 | 郭勇杰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241********02926 | |
3 | **省****公司 | 薛海波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241****26785 |
1.2、中标候选人情况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获2021年度下半年**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2022.1.29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获2021 年上半年度**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2021.8.17 |
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 被评为2023 年度**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2024.4 被评为2023 年度**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2024.4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 刘体伟同志被评为2020年**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2021.4 |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项目名称:****医院门诊楼建设及监理项目(二次) 中标价:****4746.39元 发包人:****医院 合同签订时间:2019.6.18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项目名称:****酒店 中标价:****0000元 发包人:****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19.****.27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无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无 |
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 无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 无 |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无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省****公司 |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 |
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 /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 / |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项目名称:中达宜居●荷苑G-2#楼(幼儿园)及配套工程 中标价:****2800元 发包人:**市****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19.7.1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项目名称:宜居南锦苑1#2#10#楼建设工程 中标价:****2406.4元 发包人:**市宜****公司****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1.3.15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1 | 无 | |
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投标单位 | 商务标评审 | 技术标评审 | 信誉标评审 | 总分 | 排名 |
1 | **** | 73.35 | 13.66 | 10.00 | 97.01 | 1 |
2 | ******公司 | 56.57 | 13.57 | 0.00 | 70.14 | 2 |
3 | **省****公司 | 43.26 | 13.70 | 3.00 | 59.96 | 3 |
4 | ******公司 | 38.93 | 13.52 | 0.00 | 52.45 | 4 |
5 | ****公司 | 36.60 | 13.49 | 0.00 | 50.09 | 5 |
四、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 ****中心网》 |
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8日 |
五、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建设局
监督部门代码证:114********617536R
联 系 人:元先生
电 话:0372-****30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刘波
电 话:135****5340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胜
电 话:151****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