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委托****完成了《****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经专家组评审后已得出调查结论:本次地块环境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作为后续开发建设之用。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主要结论予以公示。
项目基本情况:****基地建设项目地块位于政**石屯镇松源村桐**侧,项目北侧为文公路和**溪,东侧为山****艺术馆,西侧为文公路和**溪,南侧为山体和农田。地块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经度:E118.787253° 纬度:N27.373989°。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选预字第350********0004号)(附件3),项目地块占地面积37512平方米,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3教育科研用地),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调查单位反映。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4.8.23~2024.9.6)。
⑴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133****3501;联系人:陈工
地址:政**
2、调查单位:****
联系电话:158****8349;联系人:林工
地址:**省**市**县**镇源通东路199号阳光理想城5栋301单元
⑵ 征询事项、范围及对象
主要为项目周边的村庄、单位团体及个人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调查结果进行监督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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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