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沙厦高速**草村出入口工程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沙厦高速**草村出入口工程为现状沙厦高速新增落地互通,位于**省**市**县汤头乡草村村附近,中心桩号K99+645,距离北侧坂面互通32.2km,距离南侧上涌互通11km。互通采用B型单喇叭。连接线衔接现状S215。
沙厦高速主线影响长度1.175km,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m。被交路S215设计速度40km/h,对向双车道,路基宽度8.5m。本项目共设置A~E五条匝道,设计速度40km/h,单向单车道宽9.0m,对向分隔式双车道宽16.5m,互通匝道总长2.227km。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km/h,对向双车道,路基宽度8.5m,连接线总长0.179km。****收费站。
连接线与S215交叉口为T形交叉口,考虑到交通量较小,采用平B2类交叉口(让行交叉口),暂不设信号灯控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联系地址:**县龙浔镇湖前(交通大厦二楼)
(3)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89****560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1)评价机构名称:**市佳盛****公司
(2)评价机构地址:**市**区**街道**路120****办事处七楼
(3)评价机构联系人:骆工 电话:135****296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链接: https://pan.**.com/s/1_lRsSzQBVc5FGH08lvoygQ
提取码:jt6k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示单位:****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9日
[憨鼠责编:谷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