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半截沟镇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市先科****公司
地 址:**乌鲁****开发区(**区)**大道3707号空港物流园四号馆4-3-07户
被投诉人:
序号 | 被投诉人名称 | 被投诉人地址 |
1 | **众成****公司 | **县文化西路金奇阳光北区小区门面房(阿豹拌面旁三楼) |
相关供应商:
序号 | 相关供应商 | 供应商地址 |
1 | **** | ****州**县天**部现代农产品物流园B区3号楼112号 |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填写的关于叶面肥(99%晶体磷酸二氢钾)****,我单位在天眼查查询到**美菲****公司经营范围没有肥料的生产与制造,只有肥料销售及农药销售与批发等,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要填写的是采购标的物的制造商,**美菲****公司并不是叶面肥(99%晶体磷酸二氢钾)的制造商,仅属于此产品的贸易商或者批发代理商。所以中标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错误,属于提供虚假资料。投诉事项2:调节剂(植物生长调节剂(芸苔素)制造商为**省栖****公司,杀虫剂制造商为**农信****公司,我单位在中国农药信息网上查询到,这两个制造商均未取得这两种农药的登记证。提供的农药属于不合格产品。代理公司第一次回复说属于代加工,但是提供的协议已过期并且没有双方的签字,在第二次回复中说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生效。但是合同已经过期,就不能作为****加工厂家。所以提供的产品还是不合格的,即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虚假信息。投诉事项3:中标单位填写的关于本次采购4种标的物,其中填写的制造商营业收入分别为 1200 万元、1200 万元、2500 万元、1000万元,根据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招标文件要求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按照中标单位填写的营业收入,这四种标的物的制造商均应是中型企业,所以中标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错误。****公司的回复,我单位认为不管供应商有没有通过这个获取更高的利益。****政府采购如此严谨的工作,要对自己所填写的投标文件真实性负责,不能因为没有获取更高的利益就可以随便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政府采购法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什么用。中标单位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错误,属于提供虚假资料。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第(一)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2、处理结果:经核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叶面肥(99%晶体磷酸二氢钾)****,实际该产品为**美菲****公司委托****代加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错误,认定该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事项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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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2024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