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望国土告字[2024]01号)
望国土告字 [2024]01号
****政府批准 , ****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4]第01号 | 宗地总面积: | 2123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黄庄村东南、107国道**侧(原万世春地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30 | ||
绿化率 (%): | 35≤ | 建筑限高 (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供电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供电用地 | 2123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58.1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4BA0029 | |||
起始价: | 658.14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 08 月 24 日 至 2024年 09 月 13 日 到 ****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 08 月 24 日 至 2024年 09 月 13 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09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 09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2024年 09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 在 ****交易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具体要求,详见拍卖须知文件。
八、****银行帐户:联系地址:**县繁荣路26号联 系 人:聂先生联系电话: 199****1458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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