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省巨灾防范工程-****中心站改造单项工程(第二次)[项目编号: ****]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08-24 00:00 至 2024-08-27 00:00止),具体如下:
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华辉****公司 | ****公司 |
项目负责人姓名/资格证书编号 | 郑康毓/粤144********01940 | 梁华珠/粤244********07146 | 汤**/粤244********01605 |
投标报价(万元) | 137.996258 | 139.401719 | 141.836489 |
综合得分 | 90.6 | 81.23 | 80.74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天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020-****836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020-****8361
联系地址:**市**区先烈中路81号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4年 0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