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品处置公告
根据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处置一批废旧物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时间
2024年8月30日15:00
二、处置地点
****(八里铺路1号)
三、处置标的物
1.星恒锂电池组144组(规格型号:DZ48N-24EM 48V24Ah(1152),生产年月:202403,生产厂:星恒****公司);
2.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10组(规格型号:6-DZF-12 48V12Ah)。
四、标的物存放地点
****兴东仓库
五、展示及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18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人如个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负责人本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5000元。
意向受让方须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财政局账户。
开户行:****银行英武支行
地址:**市五里东路2号金融大厦
户名:****财政局
账号:321********010****0546
备注:****监局竞买保证金
****公司账户缴纳;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保证金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未报名处理。
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七、其他说明
1.标的物为整体转让,以现场实际数量及状况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联系出让方,仔细、认真查勘现场查看出让标的现状,自行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闲置资产清运环境、清运难度以及清运后的资产状况。竞买活动开始前,未现场踏勘和未书面提出疑义的意向竞买人均视为已踏勘并认同本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负责。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标的物中标方式:现场报价大于或等于出让方底价且最高者中标,如最高报价出现相同时,则再次报价,直至决出最高者为止。若中标后拒绝现场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按序替补。
3.标的物报价方式:现场纸质报价。
4.竞得者中标后现场签订合同,并将款项打入市财政账户,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赴现场完成货物清运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及安全、环保责任。
5.本标的物竞得者对标的物应当合法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6.参与竞买人报名成功即视为对于本公告内容及附件完全知晓及接受。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189****2200,报名地址:****510室
特此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