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5号)等相关精神,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拟开展“****野生动物救护笼舍维修维护项目”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清单(附件:****野生动物救护笼舍维修维护项目工程清单)。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79469.95元(大写:贰拾柒万玖仟肆佰陆拾玖元玖角伍分)。
三、采购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实质性响应报价最低为中标方。
四、报价时间
2024年8月25日至2024年8月26日18:00时截止
五、报价相关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一是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三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邀请活动),不提供者取消比选资格;
2.投标人在结束投标日起应该1日内将投标资料报送到采购人处备查(须通过采购人预留的电子邮箱进行报送),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未提供或未按时提供,取消比选资格。
3.投标人应当在报价截止之前通过预留的电子邮箱进行报价,若投标人不能在报价截止时间内报送完整的投标文件,可通过预留的电子邮箱先行报价(附盖章的报价函)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完整的报价材料,视为有效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将取消比选资格。本次报价不接受线下报价。
4.投标人报价须以工程量清单的形式通过采购人预留的电子邮箱进行报价。
5.投标人在报送报价资料时,应当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同报送。
六、其他要求
1.中标公司确定后,应主动与我局联系并及时签订相关合同。
2.****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本次采购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
3.投标人参加本次比选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我局不承担投标人参加本次比选产生的任何费用。
七、联系地址及方式
1.联系地址:**省**市**县三星西路17号(****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董玉飞 182****7719
3.联系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