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自治区**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I 期河畔家园A 区3栋3单元302号住宅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8-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9-0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期至2025-04-15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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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2-29 | |||||||||||||||||||||||||||||||||||||||||||||||||
评估机构 | **仁达房地产****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1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联系人:刘怡天 联系电话:186****1628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项目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如在挂牌期间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照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6、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第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1次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评估报告(编号: 仁达房估字【2024】第202********4877号),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功能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该处不动产由****于2012年购置,证载权利人均为****。曾****办事处办公使用,目前均处于闲置状态。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及当地购房资格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移交资产,并协助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受让方需在公告期满日的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单》。 4、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受让方(即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受让方须于《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9、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如因受让方对限购政策不了解导致上述标的不能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不予退还,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也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以收回标的重新处置(上述标的成交后,因标的所在地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受让方不再具备受让资格,无法办理权证变更或过户手续的除外)。 10、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移交资产,并协助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资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时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3、标的房产交付前如有欠缴水费、电费的情况,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 李磊 138****4418 (工作时间,请提前一天预约)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8-26 09:00:00 至 2024-09-06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pdf(点击下载)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2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9-0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增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 9月10 日至10:00至10: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2.4‰(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收)。 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3.2%(服务费不足3600元的;按3600元计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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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彭女士 159****9698 |
标的报名 | 毛女士 137****7121 罗玉卿137****0930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