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县县域商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县域商业建设对乡村**的作用,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商务厅****财政厅****乡村**局《关于印发**省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2024〕1号)精神,结合**县实际,公开论证**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乡(镇)集贸市场承建单位。现将公开论证**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乡(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支持方向及建设标准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 改造乡(镇)集贸市场。在人口多、消费市场潜力大等具备条件的乡(镇)可改造1-2个集贸市场,全县范围计划新增2个乡(镇)集贸市场。
(1)支持内容。主要补助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集贸市场辅助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对食品、服装、日用品、农资等销售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交易提供便利。乡(镇)集贸市场应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应达到相应标准。
(2)补助资金。每个乡(镇)集贸市场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对市场主体缺位、乡(镇)急需改造的,县政****政府按照公益性市场标准进行改造,但补助额度或比例不变。
(3)改造要求。乡(镇)集贸市场改造,应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商贸流通法人企业。****政府****政府按公益性市场要求投资改造。项目选址优先考虑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项目已支持的现有封闭、半封闭市场,或人流、商流、信息流充沛的乡(镇)集市。
二、论证条件
1.申报单位提供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方案;
2.申报单位提供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施工图;
3.申报单位提供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效果图;
4.申报单位提供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工程量清单;
5.论证保证金付款凭证(论证保证金为项目投资额的2%)。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220********000001806
三、论证程序
(一)论证公告发布。本次****人民政府网-**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栏发布。发布网址:http://www.****.cn/zt/xysyjs/ 。
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9时00分。申报材料递交地址为**省****关区南三环与亚泰大街交汇新星宇商誉A1栋1507 室。
(二)论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项目论证工作,出具论证结果。
(三)公示。****根据项目论证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果公示。
(四)费用。本次论证费用为项目总投资额的2%,待论证公示后由承接单位承担,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
四、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论证人信息
名称:****
地址:****
项目联系人:赵辉
联系方式:131****178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从经理
联系方式:181****6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