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209
通讯地址:**县北干道与****中心(邮编45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 | 年产 500 吨 1-(4-苯氧基苯氧基)-2-丙醇项目 | **市**县楼村精 ****园区楼离线最东边** | **大学环境****公司 | ****年产 500 吨 1-(4-苯氧基苯氧基)-2-丙醇项目,是在 **市****公司厂区内进行建设,****于 2023 年 将**市****公司的厂房收购,收购时**市****公司项 目已停产,厂内生产设施及辅助设施均已拆除、腾空,仅保留厂房。 | 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园 ****处理厂(**县嘉盟污水 ****公司)进一步处理。 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放置在危废暂存间中暂存,定期 送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放置在一般固废暂存间中暂存,生活垃圾厂区设置若干垃圾收集箱。 废气:车间尾气先经“两级低温冷凝 ”预处理后 经再经“两级碱喷淋+两级降膜 水吸收+ 除雾装置+ 两级活性炭 吸附再生 ”处理后 20m 高排气筒 排放,质检废气经过“水喷淋+ 除雾装置+活性炭 吸附 ”处理后经过 15m 高排气筒 排放,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经过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过“低氮燃烧+烟气循环 ”处 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 站废气经“碱喷淋+水喷淋+ 除雾装置+ 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固体物料投加二次密闭、动 静密封点泄漏检测等本评价提出 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及相关文 件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