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概况
地块位于**市****金龙村,广源路东侧、海涛路西侧、洛塘**侧、硖许公**侧,地块面积约2043m2;地块**海涛路约315米,南至硖许公路约60米,西至广源路,北至金龙村拆**置房;地块中心位置坐标为:120.64650°E,30.50515°N。
地块现土地性质为农用地,属于**********社,历史上曾作农田、****农场、荒地使用。
通过现场踏勘,地块内西侧为金龙村综合用房(在建)和空地,东侧为农田。
(2)调查原因
根据《****金龙村综合用房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书(海自然资规设[2022]118号)》和对海洲街道城建办工作人员的访谈,****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对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发〔2023〕234号),地块的代码为0704,,用地分类为居住用地(07)。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由****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因此,应依规范对****金龙村综合用房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第一阶段调查结果
通过前期调查访谈及现场踏勘:该地块历史上原为农田和乡村小路;1998年,地块内东侧和西北侧的农田开挖为鱼塘;2012年,地块承包给承包户****农场,地块内西南侧的农田开挖为虾塘;2017年,****农场关停;2021年,其鱼塘虾塘全部填埋变为荒地,填土为周边金龙村拆**置房一期和二期开挖出的农田土;同期地块内北侧区域曾堆放周边建设安置房用的建材,后期已清理;2023年,地块内西侧建设金龙村综合用房。现地块内西侧为金龙村综合用房(在建)和空地,东侧为农田。
地块周边现为金龙村拆**置房及其他居民区、****中心、农田、河流、道路;周边的历史企业主要有水产养殖户(已拆除)、**市海洲碧水生态养殖园(已拆除)、**市伊桥金龙预制场(已拆除)、海****出租站(已拆除)、海****公司(已拆除)、杭**际铁路的项目部(已拆除)、建材码头(已拆除)等。
(4)第二阶段调查结果
根据调查结果,初步判断地块内的综合用房及其西侧和南侧的空地、东侧农田区域为疑似污染区域,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特征污染因子为砷、镉、铜、铅、汞、镍、锌、铬、铁、锰、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石油烃、pH值、色度、耗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亚硝酸盐、氯化物、硫化物等。
采样时间在2024年7月4日~7月10日,本次采样在地块内设置4个土壤采样点,并在地块外设置1个土壤对照点,共筛选采集22个土壤送检样品(含2个平行样);在地块内设置3个地下水采样点,并在地块外设置1个地下水采样点,共采集5个地下水送检样品(含1个平行样)。土壤采样点和地下水监测井的钻探深度为6m。
土壤选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45项必测项目(即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中所列项目)和8项选测项目(pH值、锌、铬、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石油烃)进行调查分析。地下水除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常规指标35项指标(除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总a放射性、总β放射性外)和4项特征因子(铬、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进行分析。
土壤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铬低于DB33/T 892-2022表A.2中的敏感用地筛选值,经不确定性分析确认地块内无土壤关注污染物。
地下水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和《**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经不确定性分析确认地块内无地下水关注污染物。
(5)调查结论
****金龙村综合用房项目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要求,经确认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使用进行后续的开发建设,本调查报告结论可以作为该地块下一步工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