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园区循环化改造验收报告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园区循环化改造验收报告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6.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副本;(未申请取得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 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普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者2023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磋商前 1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截止开标日前提供《财务情况说明》原件加盖公章。注:1-3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6、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磋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法人章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津永线
联系方式:吴老师/****6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联系方式:张工/022-****6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22-****6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