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县梅山镇董岗村
中标金额:壹佰玖拾肆万肆仟叁佰元整(小写:****300.00元)(综合折扣率为87%)。最终价格以实际结算价格为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荤(肉)类、素菜类、冷藏冷冻食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水产品类 规格型号:荤(肉)类、素菜类、冷藏冷冻食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水产品类技术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数量:具体数量根据就餐学生人数据实核定。 单价:****发改委已发布的最近一期“****农贸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综合折扣率87%核算结算价款;****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价格报告*综合折扣率87%核算结算价款。****学校验收签字确认销货清单数量为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相磊、荣先丙、王家红、李铮、曾红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20309.8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7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 **县**山路,联系电话: 0564-****058 。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油坊店乡油店街道
联系方式:0564-****0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梅山湖路**大厦23楼2309-2312室
联系方式:0564-****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奚 工
电 话:0564-****9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