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审批**县2024年龙茶村畜禽粪污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的函》(牛政函〔2024〕21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上我局同意**县2024年龙茶村畜禽粪污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并纳入2024年年度计划管理,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设有助于进一步增强牛寨乡龙茶村肉牛产业的发展动力,缓解肉牛价格下跌对全村肉牛产业的冲击,减少肉牛养殖主体经济损失,稳定肉牛产业发展信心,促进群众增收致富。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县2024年龙茶村畜禽粪污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县牛寨乡龙茶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肉牛圈舍提质改造120户(含污水治理还地);农户污水治理235户;****中心510平方米;路灯安装140盏;2个垃圾分类处理设施、22个果皮箱;产业示范户提质打造28户;****基地建设3处;饲草耕作道建设4.5千米;生态广场1个、共享户厕28个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00万元。
资金来源: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000.00万元。
五、项目责任单位
****政府。
六、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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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建设工期
2024年6月—2024年9月
八、招标方式及范围
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 号),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抓紧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确保建设项目按时启动建设。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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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