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校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2024年9月至2027年8月)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标评”,“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采购包1(**市校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市区域))中的:
商务部分 | 服务工具配置 (9.0分) | 根据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拟投入车辆配备情况进行评审:以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市交警部门登记的服务车辆数量(不含摩托车)为准:(1)25辆(含)以上得9分;(2)17辆(含)至24辆(不含)辆得6分;(3)9辆(含)至17辆(不含)得3分;(3)8辆(含)以下的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9分,投标人应编制服务车辆一览表,格式自拟,并提供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总、省公司投标的,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在**的分支机构,否则不得分),行驶证核定载人数至少5人,车辆检验必须在有效期内;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商务部分 | 服务工具配置 (9.0分) | 根据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拟投入车辆配备情况进行评审:以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市交警部门登记的服务车辆数量(不含摩托车)为准:(1)25辆(含)以上得9分;(2)17辆(含)至24辆(含)得6分;(3)9辆(含)至16辆(含)得3分;(4)8辆(含)以下的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9分,投标人应编制服务车辆一览表,格式自拟,并提供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总、省公司投标的,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在**市内的分支机构,否则不得分),行驶证核定载人数至少5人,车辆检验必须在有效期内;不提供不得分 |
2、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标评”,“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采购包2(**市校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县、**县区域))中的:
商务部分 | 服务工具配置 (9.0分) | 根据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拟投入车辆配备情况进行评审:以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市交警部门登记的服务车辆数量(不含摩托车)为准:(1)25辆(含)以上得9分;(2)17辆(含)至24辆(不含)辆得6分;(3)9辆(含)至17辆(不含)得3分;(3)8辆(含)以下的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9分,投标人应编制服务车辆一览表,格式自拟,并提供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总、省公司投标的,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在**的分支机构,否则不得分),行驶证核定载人数至少5人,车辆检验必须在有效期内;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商务部分 | 服务工具配置 (9.0分) | 根据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拟投入车辆配备情况进行评审:以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市交警部门登记的服务车辆数量(不含摩托车)为准:(1)25辆(含)以上得9分;(2)17辆(含)至24辆(含)得6分;(3)9辆(含)至16辆(含)得3分;(4)8辆(含)以下的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9分,投标人应编制服务车辆一览表,格式自拟,并提供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总、省公司投标的,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在**市内的分支机构,否则不得分),行驶证核定载人数至少5人,车辆检验必须在有效期内;不提供不得分 |
3、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标评”,“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采购包3(**市校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市直、**区、**区区域))中的:
商务部分 | 服务工具配置 (9.0分) | 根据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拟投入车辆配备情况进行评审:以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市交警部门登记的服务车辆数量(不含摩托车)为准:(1)25辆(含)以上得9分;(2)17辆(含)至24辆(不含)辆得6分;(3)9辆(含)至17辆(不含)得3分;(3)8辆(含)以下的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9分,投标人应编制服务车辆一览表,格式自拟,并提供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总、省公司投标的,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在**的分支机构,否则不得分),行驶证核定载人数至少5人,车辆检验必须在有效期内;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商务部分 | 服务工具配置 (9.0分) | 根据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拟投入车辆配备情况进行评审:以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市交警部门登记的服务车辆数量(不含摩托车)为准:(1)25辆(含)以上得9分;(2)17辆(含)至24辆(含)得6分;(3)9辆(含)至16辆(含)得3分;(4)8辆(含)以下的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9分,投标人应编制服务车辆一览表,格式自拟,并提供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总、省公司投标的,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在**市内的分支机构,否则不得分),行驶证核定载人数至少5人,车辆检验必须在有效期内;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2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名 称:****
地 址:**市**区宝马路2号
联系方式:0766-****123
名 称:****
地 址:**省**市**市罗****村委****广场旁边
联系方式:0766-****655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采购人)、黄先生(代理机构)
电 话:0766-****123(采购人)、0766-****655(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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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