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6日
****千帆矿业综合利用重选细微粒级尾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
《****千帆矿业综合利用重选细微粒级尾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拟于****生态环境局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千帆矿业综合利用重选细微粒级尾矿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新九工**
建设性质:扩建
工程总投资:5500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尾矿磨选生产线进行扩建。
扩建前:选矿厂建设1条尾矿磨选生产线,以**千帆老尾矿库回采尾矿为原料,采用球磨—筛分—磁选—螺旋选钛工艺,设置有1座球磨车间、1座螺旋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年处理尾矿9万t/a,年产钛精矿0.7万t(TiO246%)、1.0万t次铁精矿(TFe25%)。
由于回采尾矿中钛含量降低,且现有工艺简单,选出的钛精矿品位较低。同时当地重选细微粒级尾矿(包括螺旋总尾矿、细粒级重选钛尾矿、铁精矿塔磨尾矿、干选尾矿等)中钛含量均较高,但却未得到利用,直接堆存于尾矿库,造成**的浪费。
为回收尾矿中的钛,避免**的浪费,同时改进工艺,提高钛的回收率,本项目进行了以下改动:
①利旧球磨车间厂房,并对球磨车间内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拆除原有1530磨机(2台)、2736磨机(1台)和2145磨机(1台)、螺旋溜槽(120组),并新增1台2736磨机和1台2145磨机、2台塔磨机、1台叠层筛等,利旧2台螺旋分级机、1台叠层筛等。②清理钛精矿堆场、次铁精矿堆场内产品,在原有钛精矿堆场内**1座浮选车间,内设XCF-8充气式浮选机、KCF-8充气式浮选机及相关辅助设备;**1座烘干车间,内设1台烘干机及相关辅助设备。
扩建后:**千帆选矿厂内主要为2条重选细微粒级尾矿生产线,均以重选细微粒级尾矿为原料,均采用磨矿分级—除铁—强磁富集—浮选除杂—浮选选钛—钛精矿脱水—烘干工艺。主要利旧1座球磨车间,**1座浮选车间、1座烘干车间及相关辅助设施,同时设置1套尾矿压滤装置作为备用设备,用来保障尾矿去向。
项目建成后,年处理重选细微粒级尾矿120万吨,年产钛精矿10万吨(TiO247%,干基),副产次铁精矿3万吨(TFe40%,干基),年产尾矿107.0万t,尾矿经泵+输送管道送至益民尾矿库,本项目不包括尾矿输送管道、尾矿回水管道,该部分另行环评。
本项目扩建后,钛精矿产能由0.7万t/a增加到10万t/a,增加了9.3万t/a;次铁精矿产能由1.0万t/a增加到3万t/a,增加了2万t/a。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场粉尘;药剂配置及浮选废气、浓缩池、湿钛精矿堆场等废气、各储罐呼吸废气、烘干废气、冷却筒卸料、包装、中转等颗粒物废气、交通运输扬尘等。
2、水污染物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过滤机过滤水及堆场渗滤水、喷淋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燃烧机冷却废水、冷却筒冷却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尾矿、沉淀池污泥、除尘清灰、更换的废衬板及废钢球、危废(废润滑油、废油桶、化验室废液、含油手套和棉纱)、生活垃圾等。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车辆运输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原料堆场粉尘采经厂房纵深沉降、洒水控尘等措施控制后排放;浮选废气经活性炭装置+水喷淋塔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浓缩池废气经大气稀释扩散排放;各储罐呼吸废气经大气稀释扩散排放;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有机废气燃烧室+高压旋流喷淋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冷却、包装及转运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道路运输扬尘通过洒水、清扫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通过大气湍流扩散稀释后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选矿废水经尾矿浓缩池浓缩后,底流通过管道送至益民尾矿库澄清后,再通过回水管道返回厂区高位回水池作为选矿用水循环使用;浓缩池溢流液经管道送至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再泵至高位水池作为选矿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经喷淋废水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洗车废水依托**千帆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待澄清后,重复利用。燃烧机冷却废水经冷却水循环水箱自然冷却后重复利用,不外排。冷却筒冷却废水经冷却水水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选矿厂化粪池+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紫外线消毒处理后作为选矿用水。
3、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除尘清灰主要成分为钛精矿,经人工用覆膜编织袋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烘干工序湿式除尘污泥主要成分为钛精矿,定期清掏后全部作为产品返回烘干系统回收利用。球磨机、塔磨机更换的废衬板、废钢球等更换****收购站,不在项目区暂存。灰渣作为草木灰定期送周边农户作为耕地改良使用。尾矿采用泵+管道送至益民尾矿库堆存。废润滑油、废油桶、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等危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本项目烘干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时,废活性炭作为危废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运输、处置,烘干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时,废活性炭作为烘干机燃料燃烧。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设备噪声主要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墙体阻隔等环保措施后,可实现厂界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政府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环境质量现状一般。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方案均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小,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级别。只要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本项目在**县新九工**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到我单位咨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及相关资料。期限均为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编制单位(******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99****8421
联系地址:**市**人民街29-41号第四层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总
联系电话:135****2801
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县新九**谷村蚂蟥沟社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报告书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至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