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和《**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工作安排,****组织对**市**区29****小学近三学年膳食经费管理开展审计工作。
一、项目名称
**区29****小学近三学年膳食经费管理审计项目
二、服务内容
****学校及审计期限
序号 | 学校名称 | 审计期限 | 备注 |
1 | ****学校 | 2021.9.1-2024.7.14 | / |
2 | ****大学** ****学校 | 2021.9.1-2024.7.14 | / |
3 | **中学 | 2021.9.1-2024.7.14 | / |
4 | ****小学 | 2021.9.1-2024.7.14 | / |
5 | ****小学 | 2021.9.1-2024.7.14 | ****学校改扩建,于2021年9****小学办学,****小学共用食堂 |
6 | 光祖中学 | 2021.9.1-2024.7.14 | / |
7 | ****小学 | 2021.9.1-2024.7.14 | / |
8 | 金田小学 | 2021.9.1-2024.7.14 | / |
9 | ****学校 | 2022.9.1-2024.7.14 | 2022年9月投入使用 |
10 | ****大学****学校 | 2022.9.1-2024.7.14 | 2022年9月投入使用 |
11 | 龙田小学 | 2021.9.1-2024.7.14 | / |
12 | ****学校 | 2021.9.1-2024.7.14 | / |
13 | ****学校 | 2021.9.1-2024.7.14 | / |
14 | ****学校 | 2021.9.1-2024.7.14 | / |
15 | ****小学 | 2021.9.1-2024.7.14 | / |
16 | **中学 | 2021.9.1-2024.7.14 | / |
17 | **小学 | 2021.9.1-2024.7.14 | / |
18 | 马峦小学 | 2021.9.1-2024.7.14 | / |
19 | ****学校 | 2022.9.1-2024.7.14 | 2022年9月投入使用 |
20 | 锦龙小学 | 2021.9.1-2024.7.14 | / |
21 | ****学校 | 2021.9.1-2024.7.14 | / |
22 | 东纵小学 | 2021.9.1-2024.7.14 | / |
23 | ****学校 | 2023.9.1-2024.7.14 | 2023年9月投入使用 |
24 | ****学校 | 2023.9.1-2024.7.4 | 2023年9月投入使用 |
25 | ****学校 | 2022.9.1-2024.7.14 | 2022年9月投入使用 |
26 | ****小学 | 2022.9.1-2024.7.14 | 2022年9月投入使用 |
27 | ****中学 | 2021.9.1-2024.7.14 | / |
28 | ****中学 | 2021.9.1-2024.7.14 | / |
29 | ****学校 | 2021.9.1-2024.7.14 | / |
(二)审计内容
1.膳食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食堂储放物资的出入库台账管理是否规范;
3.膳食的预算管理和实际执行情况;
4.抽查不少于三分之一的送货单记录;
5.食堂配送物资的供应商采购流程是否合理、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供应商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等;
6.库存物资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出现变质、毁坏的现象,是否长期积压库存等;
7.膳食经费收支情况;
8.其他与膳食经费相关的事项。
三、费用预算及费用来源
上述服务事项预算共计163,000元(6000元/3学年、5000元/2学年、3000元/学年),从2024年局机动预备费中列支。
四、付款方式
****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采购需求
(一)项目要求
1.对29****小学进行审计,****学校出具审计报告;
2.根据要求编制、整理、移交工作底稿,并制成档案;
3.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违法违纪事项(线索、疑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等;
4.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服务;
5.审计人员对其在开展审计过程中知悉的被审计单位的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得接收被审计单位的财物及宴请,做到客观公正审计;
6.中标****教育局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工作地点开展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审计任务,不得拒绝或推脱具体审计任务;
7.审计报告中财务数据、经济业务事实、引用法规依据不得出现错误,不得出现错别字。对于与本次审计相关的工作事宜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8.****教育局的要求完成与本次审计相关的其他事项;
9.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包含节假日)完成审计报告初稿,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报告终稿,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任务,达到验收要求;
10.服务费用:本项目审计服务费用实行包干制,包含审计费、业务费、差旅费、餐费等所有与本次审计有关费用,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其他费用;
11.审计组的设置:本项目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本项目审计人员相关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 最低相关工作年限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注册会计师(CPA) | 5年以上 |
2 | 审计小组长 | 4 | 注册会计师 | 3年以上 |
3 | 审计人员 | 4 | 会计师 | 2年以上 |
合计 | 9 | / | / | / |
12.项目验收要求:完成规定相应年度的全部审计工作,按照国家会****教育局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同时整理、移交工作底稿,并制成档案;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具备经财政部门批准并****事务所执业证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须提供《执业许可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4.****政府采购活动时****政府采购活动情形(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采购方式
(一)招标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招标方式,满分100分,以本项目所委托的服务事项价格部分(30分)、技术服务部分(20分)、经验部分(30分)、人员配置部分(20分),****小组对参与竞标服务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并列最高分时,****小组成员投票决定,得票最高者中标。
(二)应提交的材料要求
1.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执业许可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家信用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4.公司报价函;
5.公司简要介绍;
6.本项目审计服务方案;
7.公司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之日止)同类项目业绩(膳食经费管理审计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和考核评价为优或满意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8.项目负责人及拟安排本项目审计人员资历的证明材料。应标时先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及4****小组长,相关人员要求详见“本项目审计人员相关要求”(第五点采购需求的第11小点审计组的设置);投标时需提供以上5名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用户单位证明函(证明本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年限)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特别提示:中标后这5名人员须按要求负责本项目审计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更以上工作人员,擅自变更将作违约处理);
9.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区29****小学膳食经费管理审计项目”字样;
10.递交招标文件: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于2024年9月1日17时前将投标文件纸质件(加盖公章,纸质文件需密封)一式伍份送达我局。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5068号区府二办406A;邮编:518118;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方式:0755-****8134。
七、采购实施
(一)在局门户网站对外发布招标文件;
****教育局采购小组召开采购工作会议,审查参与竞标服务商的机构资质,对参与竞标服务商的报价及方案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标服务商,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中标结果。
八、合同签订
采购小组确定中标服务商后,按局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与中标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并实施。
****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