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2024-11-26
三、组织形式: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
五、采购代理单位:****
六、采购标的名称:****翻车机系统性能提升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翻车机由****生产制造,布置形式为入厂端折返式布置,安装一套C型转子式双车翻车机及其调车系统,包括双车翻车机,重车调车机,迁车台,空车调车机,止挡器,夹轮器等装置。全部工艺流程采用就地、翻车机控制室PLC程序控制,两种控制方式至CRT监控显示,可编程序控制器用西门子S7-300产品。 本项目所涉及1台FZ233-200型双车翻车机,****生产制造,2021年1月投入生产使用。本次维修项目涉及16组托辊整体更换、翻车机驱动齿轮调整、翻车机压车梁油缸泄压维修(2台)、翻车机制动调整及翻车机钢结构检查和加固;重车吊车机检修包含5台驱动减速机排油口漏油维修、摆动油缸漏油维修、液压油箱漏油维修、两个导向滚轮更换及电控设备维修。本项目所需的工具、设施、人员、材料等全部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所使用材料均应满足国家、行业、采购人各种标准规范的要求。
八、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2.1****翻车机为****生产制造,型号为:FZ233-200,因其核心控制程序与部件为****独有,改造后控制功能需要符合我厂翻车机实际运行要求,故从****采购。 2.2****翻车机主要设备均为****生产制造,包含此次机务专业所维修的所有设备以及热工控制系统、调速装置、传感元件、保护装置。同时****是********设备厂家。 依据《****公司采购管理规定》****集团制[2023]4号)中第二十四条的要求“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购买的采购;或必须保证与原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采购;或紧急采购。”。因此,****是****翻车机的唯一设备供应商。 基于以上原因,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完成****翻车机系统性能提升项目。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市**区白沙洲特1号
十、公示期限:2024-08-26至2024-09-03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刘书赫 | 电话:0532-****1012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163.com |
联系人:刘彪 | 电话:0532-****1013 |
联系地址:**市**区**路6号 | 电子邮箱:****@qq.com |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1 | ****翻车机系统性能提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 1 | 项 | 13% | 2024-10-31 | **省,**市,**区 ****开发区**路以西、海滨路以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