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渔业产业链经营主体:
根****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1号)、****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渔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渔(局)发〔2024〕1号)文件精神,2024年,拟在**区遴选有一定基础条****基地1个,示范开****渔场,请本区符合申报条件的渔业产业链经营主体积极报名。
一、申报材料:具体见附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日。
三、报名地点:**区红果子镇惠新街18号(惠****控制中心)
四、联系人:杨连军 138****6978
张博文 155****3410
附件:2024年**区适水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
**市****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区适水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
为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渔业转型升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和全区渔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推进方案,助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升养殖综合效益,实现“产业兴旺、环境优美、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目标。
二、项目实施内容
****渔场构建及运行。遴选有一定基础条****基地1个,示范开****渔场,****渔场硬件(软件)设施设备补助,达到提升水产养殖生产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质调控在线监测等自动化智能化控制水平。计划安排资金5万元。
三、项目遴选及申报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区渔业产业链经营主体。
(二)申报时间
2024年8月26日至9月1日
(三)申报主体符合条件
1.申报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实施主体和法人征信良好。
2.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当年完成建设任务。
3.被评定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可优先进行扶持。
4.原则上实施主体项目补助资金和总投资比例不得低于1:3。
(四)申报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企业和法人信用征信等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2.须按照申报项目填写《2024年**区适水产业项目实施主体报名表》(见附表),同时提供具体实施方案。所填写的报名表一式2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由****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备案,确定实施主体。
四、遴选程序
(一)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均可申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三)评审确定。****对经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评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遴选评审,根据评分高低,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四)媒体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实施主体数量小于或等于指标数量,经评估达到实施要求,直接确定申报资格,公示无异议,上报农业农村厅审核备案执行;如申报项目实施主体数量大于计划分配指标数量,进行遴选确定,公示无异议,上报农业农村厅审核备案执行。
(二)未列入遴选确定名单的实施主体,可作为后备名单,如入选名单在开展项目实施当中有违规违纪问题,后备名单可递补。
(三)申报主体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或造假佐证材料,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主体,一经核实,取消实施资格。
(四)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和审核,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五)在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或天气、或实施主体出现特殊变故等不可逆因素造成项目不可实施的,经实施主体申请,并由****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可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调整。
(六)本方案由****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研究决定。
附表:1.2024年**区适水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报名表
2.2024年**区适水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
3.2024年**区适水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