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农村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专业工程暂估价(电梯)设备采购招标
终止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在挂网招标公告时,因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录入错误,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应该是:“3.1.1 资质要求:①生产厂家参与投标,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②代理商参与投标,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或生产厂家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且授权代理商进行投标、并承诺完成本项目电梯安装维保。
如已更换《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投标人请提供新证,还未更换新证的投标人请提供原有证件,原有证件继续在原许可范围和有效期内有效。新旧证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涉及新旧证书交替的详细内容可参照相关文件《****总局****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及《****办公厅****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但录入时复制粘贴成另外的版本,即:“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现依法终止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待调整后再进行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关注“**公共**交易平台(**省)、绵****服务中心”公告栏的招标信息。感谢各位投标人的参与,由此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8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