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9月6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服务中心建设项****发展局以睢经济发投(2024)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作镇石墩村 2.1.2建设规模:拟**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包括给排水、道路、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169.94万元 2.1.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6日9时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6日 9 时 30 分。 5.2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上传至“**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上发布。 行政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行审科 电话:0516-****5780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980000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高作镇石墩村 地 址:**市睢**高作镇**工业集中区1-338号 联 系 人: 崔学刚 联 系 人:颜亚慧 电 话:189****0575 电 话:152****5658 2024年8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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