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6 12:24:04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08-27 00:00:00 | |
2024-09-20 10:0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在线获取 | |
2024-09-20 10:00:00 |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主干管网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主干管网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发改固〔2024〕11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发改固〔2024〕119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镇。
2.2 工程内容及规模:****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将污水处理能力由 4000m3/d 提升至 10000m3/d,处理水质 达到一级 A 标标准,改造 A2/O 生化反应池 1 座、二沉池 1 座等,改造更新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约15km,以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等。
2.3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等文件要求。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基坑土方开挖、护壁、降水工程、基础处理等该项目涉及的全部岩土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图审查回复、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最终设计工作应以本项目批复和项目实际情况为准),且设计成果中如有需相关部门审批的内容,能通过其审批;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堪,详堪等)及工程后续相关服务(并提交满足相关部门及专家要求的勘察成果文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7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勘察业绩。(□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7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勘察资质的企业单 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同其他单位组成 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的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即 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 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满足设计资质 要求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 文件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各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7日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州)(http://jypt.****.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0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州政务服****服务中心网站(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滨**路 232 号
邮 编:626700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0836-****10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中心1201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028-****507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08月2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