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武园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委托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市武园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价:****673.91元(暂列金额70000.00元)
最高限价:****673.91元(暂列金额7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名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市武园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 1 | 项 | ****673.91 (暂列金额700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和声明(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证明和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6、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有资料需提供一式三份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起至 2024年 8 月 30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至11:30 、下午 15:00 至 17:00 (**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相关资料到****(耒****社区****酒店5楼) 购买采购文件。
五、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https://www./)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办事处金盆巷路66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734-****352
代理机构:****
地 址:耒****社区****酒店5楼
联 系 人:严女士
联系电话:0734-****099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致: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