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机器人产业园项目监理 | ||
大亚湾机器人产业园项目监理 | ||
大亚湾机器人产业园项目监理评标公示 | ||
正常 | ||
2024-08-26 14:30:00 | ||
2024-08-29 14:30:00 | ||
2024-08-26 14:19:59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大亚湾机器人产业园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大亚湾机器人产业园项目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大亚湾机器人产业园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8月22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14时00分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3 号评标室 ****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是2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5位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6家,分别是:1、**广夏****公司2、****3、新****公司4、江****公司5、**中昌****公司6、华****公司。 (六)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通****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对参与评审的6家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6家投标单位均通过电子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查。****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与响应性评审,6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然后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详细评审。 (七)详细评审情况:各评委对通过详细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等方面进行分析、评审、比较,并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出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得分。 (八)废标情况:无。 ****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情况: 1、定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17时30分 2、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3号评标室 3、定标委员会:5 人,其中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1 位,以及 4 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 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4、定标办法:票决法。 5、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昌****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33.2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暂定为7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截至工程竣工移交、资料归档、保修期责任解除止)。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唐新勇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495。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情况 |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该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 情况 | 1、铁新里西返**置房项目监理; 2、**市西双山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 3、****广场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4、****开发区科技创新智造园建设项目监理; 5、**仲恺国际**区****示范区项目(城发环保产业园)监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昌****公司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31.5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暂定为7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截至工程竣工移交、资料归档、保修期责任解除止)。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阳利姣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3342;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情况 | 1、**中昌****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该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 情况 | 1、**市**区义坊(二期)安置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建设项目监理工程; 2、赣江新区中医药人才公寓监理; 3、**市政公用城三期监理工程; 4、****中心项目监理; 5、中医药科创城生物医药产业园监理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新****公司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32.0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暂定为7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截至工程竣工移交、资料归档、保修期责任解除止)。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隋小利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2665;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情况 | 1、新****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该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 情况 | 1、****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2、**市农****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3、****园区20万吨/年磷酸铁和5万吨/年废旧磷酸铁锂回收标准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4、****医院新院区建设 EPC 项目。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大亚湾澳头中兴北路368****花园4栋37-38号商铺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潘 工 | 联系电话 | 0752-****988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开发区管理委员****执法局 | 联系电话 | 0752-****830 | |||||||||||||||||||||||||||||||||||
联系地址 | 惠****开发区中兴五路126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6日 | 公示结束 日期 | 2024年8月29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960)。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6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08-22
公示开始时间:2024-08-26
公示结束时间:2024-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