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00吨阀门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5878XA | 建设单位法人:林** |
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玉** |
**市干江滨港工业城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6000吨阀门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40-C32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玉** |
经度:121.37306 纬度: 28.1867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09 |
台环建(玉)〔2021〕1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2-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0 |
84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5878X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25878X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913********5236977 | 竣工时间:2023-12-01 |
2023-12-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30 |
2024-07-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6000吨阀门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800吨阀门配件(熔化工序铜棒生产能力6000t/a,多余铜棒外协加工成阀门配件) |
冲床减少2台,自动切割机减少6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黄铜边角料、废紫铜进厂后通过手工分选、磁选的方式,拣后的铜除去夹杂的废铁、塑料等杂质,分料经计量后运送至熔炼炉操作台进入操作室从投料口上方投入熔炼炉膛内,炉膛通过电加热的方式升温至1100℃左右,铜料基本熔化后再投入适量的电解铜、锌锭,熔炼过程搅拌至熔融,取样进行成分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调整电解铜、锌锭投加比例并加入除渣剂。稳定后铜水从熔炼炉底部通过暗管自流入保温炉,再经牵引机连续拉出,金属液体通过有冷却水的石墨模具凝固结晶形成固体线坯,按规格长度切断成铜棒。铜棒半成品表面会有一层金属氧化膜,通过拉丝机剥皮,边角料回用至熔炼工序。熔炼后的铜水表面会浮出一些炉渣,员工采用长勺手工舀去表面浮渣,浮渣倒入金属容器中自然冷却后移至固废堆场。 铜棒经下料机切割成一定尺寸的铜块后,经红冲(利用天然气对铜块进行加热700℃~800℃,使棒材锻压得到所需要的形状,为减少磨具的高压损伤,便于工件脱模,采用石墨粉:水=1:10配制成脱模剂使用。脱模剂采用刷子手工刷在工件和模具上)锻压得到所需要的形状,待产品自然冷却后进行抛砂、抛光加工,待产品加工完成即可包装发货 | 实际建设情况:黄铜边角料、废紫铜进厂后通过手工分选、磁选的方式,拣后的铜除去夹杂的废铁、塑料等杂质,分料经计量后运送至熔炼炉操作台进入操作室从投料口上方投入熔炼炉膛内,炉膛通过电加热的方式升温至1100℃左右,铜料基本熔化后再投入适量的电解铜、锌锭,熔炼过程搅拌至熔融,取样进行成分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调整电解铜、锌锭投加比例并加入除渣剂。稳定后铜水从熔炼炉底部通过暗管自流入保温炉,再经牵引机连续拉出,金属液体通过有冷却水的石墨模具凝固结晶形成固体线坯,按规格长度切断成铜棒。铜棒半成品表面会有一层金属氧化膜,通过拉丝机剥皮,边角料回用至熔炼工序。熔炼后的铜水表面会浮出一些炉渣,员工采用长勺手工舀去表面浮渣,浮渣倒入金属容器中自然冷却后移至固废堆场。 铜棒经下料机切割成一定尺寸的铜块后,经红冲(利用天然气对铜块进行加热700℃~800℃,使棒材锻压得到所需要的形状,为减少磨具的高压损伤,便于工件脱模,采用石墨粉:水=1:10配制成脱模剂使用。脱模剂采用刷子手工刷在工件和模具上)锻压得到所需要的形状,待产品自然冷却后即可包装发货。 |
抛砂机、抛光机未配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泵提回用于项目设备间接冷却用水;喷淋废水更换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进行安全处置 废气设密闭集气罩(仅留操作出入口,出入口风速维持在2.5m/s以上)收集后通过“沉降室+高效布袋除尘+滤筒除尘”处理后不低于15m排气筒(1#排气筒)外排 红冲废气(2#排气筒)采用“水喷淋”处理工艺 抛砂废气及抛光废气(3#排气筒)均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工艺 设一般固废堆场一间,位于厂区东北侧,面积约10m2 设危废暂存间一间,位于厂区东北侧,面积约15m2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泵提回用于项目设备间接冷却用水;喷淋废水更换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进行安全处置 废气设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沉降室+高效布袋除尘+滤筒除尘”处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 红冲废气采用“水喷淋”处理工艺处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 抛砂、抛光工序未建设,暂无抛砂废气及抛光废气排放 设一般固废堆场一间,位于厂区东北侧,面积约10m2 设危废暂存间一间,位于厂区东北侧,面积约15m2 |
抛砂、抛光工序未建设,暂无抛砂废气及抛光废气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816 | 0.1224 | 0 | 0 | 0.082 | 0.082 | |
0 | 0.025 | 0.036 | 0 | 0 | 0.025 | 0.025 | |
0 | 0.0012 | 0.002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035 | 0.04 | 0 | -0.04 | -0.04 | / |
0 | 0 | 0.299 | 0.374 | 0 | -0.374 | -0.374 | / |
0 | 0 | 0.916 | 0.953 | 0 | -0.953 | -0.95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水治理设施 | ****处理厂进水标准 | 本项目已实施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与设备冷却,不外排;喷淋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收集转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 2024年4月11日、4月12日废水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范围以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日平均排放浓度符****处理厂进水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治理设施 | 《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 | 本项目抛砂、抛光工序未建成投产,无抛砂废气、抛光废气产生;2条生产线的熔炼废气分别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各自通过1套“沉降室+高效布袋除尘器+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合并一个排气筒引至15米高空排放;红冲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 | 2024年4月11日、4月12日废气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熔炼废气总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的限值要求,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其他”标准限值,铜及其化合物、氧化锌排放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中生产车间8h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铜及其化合物、氧化锌排放速率符合《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91)规定的计算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红冲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的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铜及其化合物、氧化锌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规定的计算值。 2024年5月9日、5月10日废气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熔炼废气总排放口二噁英类毒性当量(TEQ)排放浓度符合《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已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设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 2024年4月11日、4月12日监测表明,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加强回收利用,并建设规范的固废堆放场,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实行转移联单制度。 | 本项目已设置1个危险固废仓库,位于厂房西北侧,地面已硬化,做到防风防雨防渗漏,已张贴危废标识。抛砂工序未建设,暂无废钢砂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杂质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炉渣、废水处理沉渣、集尘灰委托**市****公司处置,水喷淋废水委托****收集转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根据本项目污染物特征,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 COD、NH3-N、SO2、NOX、 颗粒物、Pb。 根据《**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 号)、****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排污权交易工作的通知》(台环 保[2012]123 ****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 入审核工作的通知》(台环保[2013]95 号)相关规定:**、改建、扩建项目不排 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 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熔炼等重污染行业其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的削减替代 比例 COD 不得低于 1:1.2,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不得低于 1:1.5。另外,根据 《关于印发的通知》(美丽 **办[2017]4 号)相关规定:重点涉重行业建设项目按各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与削减量不低于 1:1.2 比例替代,其余涉重建设项目按 1:1 比例替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排环境污染物:化学需氧量0.025t/a、氨氮0.0012t/a、颗粒物0.916t/a、SO20.035t/a、NOx0.299t/a、铅0.012t/a,均符合环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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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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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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