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蓝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023年厚镇、三官庙镇、汤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023年厚镇、三官庙镇、汤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6日 14:4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龙瑾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319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兰新路45号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14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电子二路6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31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023年厚镇、三官庙镇、汤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工程量清单、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及公告的开启时间变更,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9 10:00:00,更正为:2024-09-02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8-29 10:00:00,更正为:2024-09-02 10:00:00。
工程量清单、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及公告的开启时间变更,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6日
2、按照《****财政局****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 431号)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3、****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4、为方便采购人备案留存工作,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分别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包含word版响应文件,签章后的pdf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套,成交供应商应保持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电子版内容与系统上传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级)
地址:**县兰新路45号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29-****14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电子二路60号
联系方式:029-****83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龙瑾阳
电话:029-****8319
****
2024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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