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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公司年产2.3万吨抄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4〕135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7日 |
******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公司年产2.3万吨抄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改扩建,项目代码:****,项目位于**县**镇迷赖村,占地约24276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32'22.137"、北纬 23°52'33.201",主要通过购进蔗渣浆生产中、高档生活用纸。原项目在2009年4月21日取得《关于******公司年产2万吨中、高档生活用纸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来环管〔2009〕42号)。一期工程年产8000吨生活用纸,并于2013年3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建设二期工程。
本次改扩建在现有场地的基础上,新增3台3600型抄纸机,在原有的8000吨/年生活纸生产线能力不变的情况下,新增1.5万吨/年包装纸生产,最终形成年产2.3万吨抄纸的生产规模。锅炉环保设施拆除原有麻石水膜除尘器,新增1套布袋除尘器;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45m高排气筒排放。改扩建后,生产线造纸废水进入现有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生活用纸转包装纸生产时,生产线用水直接用于包装纸生产;包装纸转生活用纸生产时,生产线用水暂存在暂存池内,同时浆池与造纸设备清洗废水也一同存放在暂存池,待转至包装纸生产后回用,不外排。
在变更产品过程中,生活用纸变更包装纸生产时,直接通过改变原辅材料投入进行变更,期间生产的过渡产品作为包装纸外售。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的18%。
项目在落实《报告书》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应更换所有浆液及废水输送管线并优化管线布局走向,定期检查。各类池子及生产设备做好标识,固废暂存间应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完善。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降尘。浆池冲洗废水与包装纸生产用水一同暂存在暂存池内,待更换生产包装纸时,经筛网过滤后,再经二沉池、气浮机处理后,作为生产用水全部回用于包装纸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近期用于周边旱地施肥,****园区污水管网接通,由污水管网输****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危废暂存间、各类浆池、污水池、化粪池、固废暂存间应按要求采取防渗硬化措施,加强设备、管线等设备运行全过程管理,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定期检查污染源及地下水保护设施,及时消除隐患,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现有污染物渗漏或泄漏,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改扩建后,锅炉废气采用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45m排气筒排放,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燃煤标准限值要求。浆池及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方式减少恶臭逸散量,确保厂界NH3、H2S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应采取生产设备噪声控制措施及运输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南、北、西三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东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渣杂质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回收部门综合利用。生产损纸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锅炉灰渣和除尘灰渣暂存在锅炉车间灰渣暂存间,定期提供给周边村屯农户作为农肥。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区内储存。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时清运至垃圾回收处。机械设备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染料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和固废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有关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和清运。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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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