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办2024年度虎林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征集公告
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满足退役军人多样化的培训需求,****事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质技能培训机构,承办**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技能培训机构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布的《2024-2025 年度全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承训机构目录》中。
二、征集条件
1.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
2.具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实训设施设备、师资力量和教材;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具有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就业服务制度等;
5.遵守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愿意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
三、申报材料
1.技能培训机构申请承训**市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申请书;
2.培训机构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办学许可证或相关专业培训资质证书复印件;
4.培训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实训设施设备清单及照片;
6.师资队伍情况,包括教师名单、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7.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就业服务制度等相关制度文本;
8.近三年培训工作业绩报告,包括培训人数、培训专业、就业情况等;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
以上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四、申请时间和地点
1.申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30日止。
2.申报地点:****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3.联系人: 康健
4.联系电话:0467-****009 158****5949
五、评审与认定
****事务局将对申请机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办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六、监督管理
被确定为**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培训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将对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将取消其培训机构承训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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